在美国,很多在商业中应用的可以用来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东东”,即使不是我们用眼睛就可以辨别的文字或者图案,也可以获得商标保护,包括:
我国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一的颜色和气味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因此,可受到美国商标保护的对象更为丰富。
传统上,美国境内的商标权利首先是通过在特定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一个标识而确立的,这些权利被称为“普通法”权利。普通法权利仅在实际使用该标识的地理区域才能享有,并非自动享有美国全国范围内的保护。
举个例子,如果小编儿在加州一小镇开了个铺子,出售“咔嚓嚓”牌剪刀。如果此时还没有人在这一亩三分地使用过相同商标并且没人在专利商标局注册过“咔嚓嚓”商标,那么,这个小镇的其他剪刀就不能再叫“咔嚓嚓”牌!
既然是这样,还有注册商标的必要吗?答案当然是“Yes”。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提供联邦商标注册。
为什么一定要加上“联邦”两个字?由于美国各州相对于联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个已经在美国境内使用了的商标,既受到联邦法的保护,也受到各州州法的保护。
一、在谈到美国的某种制度时,先要分清说的是联邦还是州。
我们这里只聊联邦注册,至于各州具体如何,目前尚无定论。
《美国法典》第 15 编第 22 章《商标》,即《兰哈姆法》,是联邦的商标法。《兰哈姆法》同样规定商标权的获得以使用为前提,已经使用但未注册的普通法商标同样享有商标权,但注册商标享有普通法商标所没有的一系列好处。
二、在说具体好处之前,需要先插入一个概念——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的主辅簿制度。
简单点说,就是USPTO的商标注册簿有两本账。如果你要注册的商标和其他商标之间的区别特别显著、特别符合规定,那么恭喜,可以直接去那个“主注册簿”上注册。如果你要注册的商标缺乏显著性,例如只是个姓氏或者是个描述性的词儿,那么抱歉,只能在“辅注册簿”上注册,好多权利暂时不给你,留待观察。
不过暂时只能进辅簿也不必灰心,只要经过长期使用后,这些标识产生了原本含义以外的、具有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特定来源功能的新含义,也就是所谓的“第二含义”,就可以升格进入主簿。
三、这方面的成功例子太多啦,比如前边已经出现过的这位——华特.迪士尼。
现在提到迪士尼,首先出现在你大脑里的是哪边?这就是“第二含义”的力量!。
四、在主簿进行注册的好处主要包括:
(1)商标获准注册后,推定注册人自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该商标。
(2)限制商标注册以前他人对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使用范围,即其他相同或相似商标权人仅能在原有范围内适用自己的商标。
(3)商标获准注册后,任何人不得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4)获取联邦法院诉讼中的禁止令救济以及利益、损害和成本的补偿,并在一些情形下增加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用。
(5)获得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进行注册备案的权利,以监控和防止带有侵权标识的产品的进口。
(6)对伪造注册商标的,可进行刑事处罚。
尽管通过辅簿注册的商标无法像通过主簿注册的商标一样享有合法有效性和所有权推定,但注册仍有好处,主要包括:
(1)可有效避免其他容易混淆的相似商标进行后续注册;
(2)可用作提交外国商标申请时的基础依据;
(3)所有者可在商标旁配合使用注册符号“®”
综上,如果你真的希望进入美国市场,尽早向USPTO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积极保护自己的品牌是很重要的。但是一定要牢记“使用”是获得商标权的前提,如果不能实际使用,无法完成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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