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针对易拥堵、违法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主干道、重点路口、商业街、医院,将通过固定设岗和警力巡查相结合,再辅以监控抓拍、隐形战车巡控、违法视频举报等方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昨日早高峰期间,广州交警共出动执勤民警近400人,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疏导和交通违法执法工作。据统计,早高峰全市警情总数和拥堵警情数与上周一早高峰相比,分别下降23.40%和18.75%,其中总警情数与上月同期相比下降4.39%,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87%。另据高德地图数据分析显示,昨日早高峰的拥堵指数为1.8,同比上月同期下降3.23%,同比去年同期下降0.55%。
广州交警还提醒: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广州交警表示,将以“零容忍”的姿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
■市民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交警表示,今年国庆期间已开通交通违法互联网电子邮箱举报途径,市民只需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材料发送至jtwfjb@gzjd.gov.cn,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罚。
广州交警提醒:市民发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提供的视频证据线索应当采用AVI或MPEG视频格式保存且不大于30M;视频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且有视频拍摄时间的显示。
2.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时,应当在邮件中填写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举报车辆的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
3.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三日内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线索。
4.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5.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敲诈索取“封口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信息时报记者 刘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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