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众议院批准了“电子邮件隐私法“,这将要求美国执法机构在获得法院命令的搜查令之后,可以搜索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电子邮件和其他第三方存储的数据。
众议院以口头表决通过了这项法案,现在正提交参议院审议。
“电子邮件隐私法案”将更新一项名为“电子通信隐私法”(ECPA)这个具有31年历史的法律。一些隐私倡导者和技术公司已经推动美国国会从2011年起更新ECPA。该法案的支持者说,对存储数据的宽松保护引起了消费者和企业对美国云服务的怀疑。
根据电子通信隐私法(ECPA),对于较旧或较新的数据,其保护的程序不同。美国执法机构需要保证在嫌疑人的家庭或办公室中搜索纸质文件,并搜索存储在嫌疑人的计算机或在云中存储的不超过180天的电子文件。而文件存储时间越长,其受到的保护越少。警察机构只需要传票,而不是法官审查,要求存储在云计算中或与其他第三方提供者存档超过180天的文件。
科罗拉多州民主党议员,该法案的赞同者代表Jared Polis表示,法律处理存储数据的方式的差异是“隐私保护法”中的一个明显漏洞。
堪萨斯州共和党议员,该法案共同赞同者代表Kevin Yoder表示,“电子邮件隐私法案”把美国数字隐私法律带入了21世纪。
该法案的支持者认为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期望自1986年ECPA通过以来已经改变。Yoder表示,当时的存储成本是昂贵的,只有约1000万人有电子邮件帐户。现在互联网用户更有可能存储与云计算提供商和其他基于互联网的公司的敏感通信内容。
在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执政期间,美国司法部没有改变“电子通信隐私法”的想法。一些批评者说,这些变化将使执法机构更加难以调查犯罪和恐怖主义。
2016年4月,一个类似的法案通过了众议会的批准,但参议院未能采取行动,这个立法于2016年11月美国大选产生新的国会后胎死腹中。新版本的电子邮件隐私法案于2017年1月9日推出,目前已有108名共同发起人,大约是众议院成员的四分之一。
该法案不会保护互联网公司免受美国执法机构对其海外服务器的搜索行为。而微软和谷歌公司一直在为美国境外的用户数据进行保护而抗争。
在这个议案投票前,消费者技术协会敦促美国众议院通过该法案。CTA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Gary Shapiro在一份声明中说,“ECPA对于美国公民共享和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上的个人信息是非常不合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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