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集团简介 关注我们
帮学院 商标分类表-2024尼斯分类 知识产权交易

快帮集团

2014年,D公司进行了热能回收利用及尾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开发研究,其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是否能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直接加计扣除?

2018-01-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属备案类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根据纳税服务规范2.0的要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属于所得税事后备案类项目。因此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根据税收相关规定直接在报表中填列加计扣除金额,等到汇算清缴完成之后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的备案资料。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

常见问题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3号

   

京ICP备16051929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京B2-20190686

   

专利代理机构代码:1608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101082019043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10108202100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