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处注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主要内容:(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银行销户(包括外币账户和人民币账户至代表处账户停止使用)
8、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代表处注销3大难点:
1、周期长一般至少需要6个月左右
2、投入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
3、涉及的环节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多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