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离岸账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2008年7月11日以前注册公司需提供:公司董事资料的D号表格文件(FORM D);2008年7月11日当日及以后注册公司需提供:法团成立表格(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表格NC1或供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的表格NC1G)及董事或秘书变更表格D2A(如有);
香港公司注册满1年以上的,需提供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LATEST ANNUAL RETURN);
香港公司组织大纲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香港公司董事、股东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SHAREHOLDERS, DIRECTO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最少由法定开会人数的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开户决议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 OF THE BOARD)。
以上资料原则上招行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或委托招行代为办理查册(其中第6、7项不可办理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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