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理解您的担心,但是,一般来讲,申请人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源代码、程序文档等材料是被严格保密的,除非经过公检法等部门的依法查询,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都无法接触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另外,目前登记机关允许申请人对软件代码进行特殊处理后再提交,这种提交方式被称为“例外交存”。目前允许的例外交存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A 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B 对程序文档的例外交存: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通过上述途径,申请人的源代码等保密材料根本不会被泄露,请您放心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书所登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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